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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外机构和个人假冒我校名义,开展与外汇有关培训等业务的声明

日期:2018-04-02 发布:

关于校外机构和个人假冒我校名义,开展与外汇有关培训等业务的声明


      近日,我校获悉有校外单位和人员未经中国人民大学许可,以中国人民大学“外汇项目办公室”的名义开展活动,并声称代表中国人民大学与某机构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外汇培训业务。此举误导了公众,并严重侵犯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合法权益。在此,我们郑重声明:
       一、我校从未成立过所谓“外汇项目办公室”,所谓的“外汇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均不是中国人民大学员工,其以中国人民大学名义开展的任何活动,均与中国人民大学无关。  
       二、正告各侵权人,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我校将采取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学校权益。
       三、特此提醒相关企业或个人,如遇有机构或个人以中国人民大学名义与贵方沟通培训事宜,请审慎处理,务必事先确认其身份和活动真实性。如遇可疑情况,可与我校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10-62510345,邮箱:training@ruc.edu.cn
       四、对以上侵权行为, 我校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中国人民大学学校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