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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教学管理类)推荐人选” 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07 发布:继续教育处

各学院(系)、书院,及直附属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团队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和“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1〕230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教学管理类)推荐人选”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教学管理类)推荐人选”评选范围主要包括目前在我校继续教育岗位上工作的教学管理人员。

参与评选推荐的优秀教学管理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注重理论学习,熟悉教学管理业务,甘于奉献、廉洁自律,在开展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组织各项教学活动中成绩突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创新性地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评选方式

根据上述评选条件,各有关单位原则上推荐1位“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教学管理类)”候选人,经学校遴选并公示后向市教委推荐。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候选团队和候选人进行评选,经市教委审定后正式公布结果。

市教委将对“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并予以相应政策支持,鼓励管理人员强化高校教学改革,提高育人水平。

三、推荐流程

(一)各有关单位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优势,组织初步评选,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要求,经过学院(系)党政联席会或院务会审议通过后,向学校推荐1位“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教学管理类)推荐人选”候选人。

(二)学校成立评选小组,由继续教育处牵头对“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教学管理类)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选,最终选出1位推荐人选。

(三)评选结果经学校审议后,在“微人大”进行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继续教育处联合教务处将学校推荐结果汇总并上报市教委。 

四、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目的评选推荐工作,充分动员、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优中选优,真正做到推选有素质、讲奉献、有核心竞争力的 “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三)严格推荐工作纪律。各推荐单位严格推荐程序和推荐条件,利益相关人员要主动回避,严禁“跑奖”“要奖”行为。

(四)各单位应严格把关相关教学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审查。

(五)各候选人需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申报书,表格上不做具体要求的内容,如有需要,可以写到“个人主要事迹简介”中。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组织填报《2021年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简表》(见附件1)和《2021年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申报书》(见附件2),于2021年6月11日前将材料(推荐简表、申报书)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training@ruc.edu.cn,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送至继续教育处。

联系人:李晓君  

联系电话:62512931   

办公地址:明德主楼一层0104B 

附件:1. 2021年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简表

          2. 2021年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申报书

继续教育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