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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26-2027学年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日期:2026-04-09 作者:继续教育处

我校即日起启动2026-2027学年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5月24日。

二、申报条件

1.高等学校在职教师;

2.政治思想素质好,师德师风高尚,身心健康;

3.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和研究工作能力较强;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5年以上中级职称;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在高等学校任教5年以上。

三、接受条件

(一)导师条件

1.我校在职在编的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

2.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

3.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

(二)接受名额

每位导师每年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不超过2人。

四、申报流程

1.选择导师,申请人可选择校内符合接受条件的导师;

2.在简章下方下载并填写《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住宿自理承诺书》;

3.将《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1份(如选送单位需留存,则准备2份)、《住宿自理承诺书》1份、2026年体检报告1份,交至申报导师或导师所在学院联系人;

4.导师如同意接受,在《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签字,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学院管理部门;

5.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如同意接受,则由负责人在《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继续教育处。继续教育处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5月24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6.继续教育处审核申报材料,并于6月中下旬通知录取者。

五、访学期限

 2026年9月至2027年6月。

六、培养方式及要求

1.访问学者访学期间由接受学院(系)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

2.访问学者需脱产学习;

3.访问学者报到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制订访学计划;

4.访学期间应遵守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出现违法违纪或者其他不宜继续学习的情况,将取消访学资格,并通知选送高校;

5.访学结束需填写《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考核合格者,可获得教育部监制的《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七、收费标准

培训费:10000元/人/学年

八、注意事项

1.访问学者访学期间不转户口及党员组织关系,工资、福利及公费医疗费等均由选派单位负担;

 2.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住宿需自行安排。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62515728

 邮箱:training@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0102室

附件:报名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