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实务运用暨 建设工程纠纷仲裁实务高级研修班 • 律师学院
培训类别:培训班[法政]
主办单位:律师学院
报名时间:2026年02月09日 ~ 2026年03月26日
培训时间:2026年03月27日 ~ 2026年03月29日
招生简章
评估结果
【学院及专业优势简介】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内的法律纠纷已呈现出“类型更多元、关系更复杂、审理难度更大”的新特点,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更影响着行业的秩序稳定与长远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正抓紧制定《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即将颁布施行。如何正确理解适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条文内容,把握新形势下建工案件法官深层裁判规则和逻辑思维,对律师和当事人具有十分重要的引导作用和参考价值。可以帮助律师精准研判,提供更到位的法律建议,提升代理质效,助力业务发展。
而随着《仲裁法》修订实施,以及越来越多的建设纠纷案件采用仲裁办法解决争议纠纷,律师和企业法务也急需提高相应能力,深入了解最新仲裁规则,正确把握仲裁程序与实体,掌握工程仲裁案件的裁判逻辑。
为此,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决定专门举办“《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实务运用暨建设工程纠纷仲裁实务高级研修班”,将邀请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原副庭长关丽、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李琪博士、中华全国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委会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袁华之律师联袂授课。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26年2月
【课程安排】
研修内容:
专题一、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热点问题研究与实务运用
1、关于挂靠法律关系再定位问题
2、关于合同相对性
3、关于代位权
4、关于固定价格结算及调整原则(情势变更)
5、关于无效合同
6、关于政府审计、财政评审与价款结算
7、关于优先受偿权
专题二、律师代理建工案件实务
1、建设工程工期争议解决实务(附案例解析)
2、建设工程造价争议解决实务(附案例解析)
专题三、建设工程案件仲裁实务
1、《仲裁法》修订与仲裁规则变化解析
2、建设工程仲裁程序与实体
3、仲裁协议、管辖与仲裁申请
4、建设工程案件仲裁证据实务
5、建设工程案件仲裁裁决与裁后救济实务
主讲专家:关 丽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原副庭长
主讲专家:李 琪 法学博士、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主讲专家:袁华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委会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课程表为准。)
【教学办法】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建设工程仲裁纠纷实务相关疑难问题给予现场解答。
【学习期限】
研修时间和地点:
研修时间: 2025年3月27日—29日
中国人民大学校中关村校区
【报名条件】
【课程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业务的领导和法官;各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律师;各级政府建设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各大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企业法律顾问;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人员。
【报名手续及联系方式】
学院电话:010-62515711
联系人:黄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邮箱:lawyerswx@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507室
【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费用4000元,食宿费自理。
1、 优惠价格: 3600.00 元,优惠条件: 1.实务导师介绍的学员九折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2、 优惠价格: 3200.00 元,优惠条件: 3.各签约律师事务所组织报名的八折4.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5.5人团报八折。
【缴费方式】
(一)个人账户缴费:点击“中国人民大学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项目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项目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62515728。
(二)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账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律师学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实务运用暨 建设工程纠纷仲裁实务高级研修班课程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律师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证书】
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一)个人账户缴费:点击“中国人民大学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项目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项目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62515728。
(二)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账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律师学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实务运用暨 建设工程纠纷仲裁实务高级研修班课程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律师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证书】
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