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与企业发展大湾区专题研修班 • 深圳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深圳))
培训类别:培训班[法政]
主办单位:深圳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深圳))
报名时间:2026年04月03日 ~ 2026年04月24日
培训时间:2026年04月25日 ~ 2026年04月26日
招生简章
评估结果
【学院及专业优势简介】
【项目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重大立法任务。《生态环境法典》是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法典的编纂,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通过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编纂一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典,是一项立法系统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经过40多年立法积累,我国已形成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础、以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噪声、海洋及湿地、草原、森林、沙漠等专门法律为支撑,并辅以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及正在审议中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等特殊区域法律构成的“1+N+4”格局。编纂生态环境法典,通过编订纂修对现行规范进行协调和发展,有利于提升生态环境立法体系化水平。
长期以来,企业在合规识别、成本控制与跨区域经营中常面临规则多、边界不清、执行口径不一的现实难题。法典化进程将通过对既有规范的协调与发展,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规则从分散化走向体系化,并在执法监管层面加强治理转型,这意味着企业合规义务、责任承担方式与法律风险都将发生新的变化。在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与企业“走出去”的背景下,我国企业不仅要适应国内生态环境治理规则,还要同步回应“双碳”目标推进、ESG信息披露、绿色合规管理等新要求。对企业而言,研修法典的意义不仅在于懂法,更在于如何把法用起来:如何将不断更新的法律规则与监管要求,转化为可持续的治理机制、可落地的管理流程与可复制的创新经营方案。
【项目定位】
面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开展专题培训,由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知名法学学者、相关部门领导同志系统讲授《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背景、体例结构与核心制度,重点解析法典实施对企业环境合规、碳资产管理等的影响,提升企业绿色经营能力与风险防控水平。
【培训目标】
一是认识规则:把握《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背景、重要影响、制度要求与关键条文变化,理解法典要求下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如组织架构、岗位职责、隐患排查等,形成立法对企业经营影响的整体认知。
二是识别风险:梳理企业在排污许可、固体废物与危废管理、生态环境信息披露、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风险等方面的高频风险点,掌握行政罚款、民事公益诉讼、刑事追责适用情形与规避可能。
三是完善体系:掌握企业环境合规体系建设的方法与工具,包括:排污许可证申请、变更、执行报告填报实操;形成可落地的合规清单、职责分工与内控流程建议,培训企业环境合规体系搭建与风险防控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是支撑转型:从法律角度理解“双碳”政策与碳市场机制,提升碳资产管理、产品碳足迹管理与绿色金融能力。
【教学模式】
研修班采用“专题讲授+圆桌对话”的方式,将理论解读与案例分析相结合、法律规则与管理工具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与实务导向。其中,专题讲授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权威进行相关主题的授课与解析;圆桌对话以案例为导向,搭建企业管理者、实务专家的对话交流平台。本次研修班拟输出适配法典的“企业环保合规自查清单”“大湾区环保政策工具包”“碳资产管理操作指南”等可复制成果,供学员落地应用。
【课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课程主题 | 核心要点 |
第一天 | 上午 |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背景与基本内容 授课专家:李艳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编纂背景与体例结构、核心制度与制度创新、与现行单行法、配套规范的衔接与变化、企业关注的关键条款与重大影响等。 |
第一天 | 下午 | 《生态环境法典》下的企业环境合规 授课专家:陈海嵩,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生态环境应急与信息报告、行政执法、信用与刑事风险防控等,企业环境合规体系搭建与风险防控。 |
第一天 | 晚上 | 案例研讨:大湾区企业环保违法典型案例一 | |
第二天 | 上午 | 《生态环境法典》的法律责任体系 授课专家:曹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 从企业视角解读法典对合规义务、管理流程以及风险防控等的影响,结合行业典型风险点,讲解合规建设的重点难点。 |
第二天 | 下午 | 双碳战略与企业碳资产管理 授课专家:陈贻健,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 | “双碳”政策体系的制度体现、碳市场与配额机制、产品碳足迹、企业碳资产管理、融资与风险管理等。 |
第二天 | 晚上 | 案例研讨:大湾区企业环保违法典型案例二 |
【教学办法】
线下面授
【学习期限】
2026年4月18日—4月19日(4月17日报到)
【报名条件】
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机构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法务与合规负责人;安全环保相关负责人;投融资、供应链、审计与风险管理等相关实务人员。
【报名手续及联系方式】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电话:谢老师0755-27789989
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照1张(蓝底或白底均可)
【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6000元/人,(包括师资费、资料费、证书费等费用)每人,不含食宿费、交通费(需住宿人员统一安排酒店,费用自理),以下情况可享优惠:
a.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含培训老学员)或同一单位3人以上(含3人)报名,优惠价为5400元;
b.同一单位(集团)10人以上(含10人)报名以及使用财政预算报销的学员,优惠价为4800元。
【缴费方式】
(一)个人账户缴费:点击“中国人民大学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项目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项目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62515728。
(二)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账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深圳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深圳))《生态环境法典》与企业发展大湾区专题研修班课程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深圳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深圳))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证书】
参加完全部课程学习且合格者,可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结业证书。
(一)个人账户缴费:点击“中国人民大学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项目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项目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62515728。
(二)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账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深圳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深圳))《生态环境法典》与企业发展大湾区专题研修班课程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深圳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深圳))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证书】
参加完全部课程学习且合格者,可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结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