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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第一期) • 继续教育学院

培训类别:培训班[管理]

主办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报名时间:2021年09月15日 ~ 2021年10月13日

培训时间:2021年10月13日 ~ 2021年10月17日

¥ 培训费: 6000.00元
招生简章
评估结果
【学院及专业优势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是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的前身是1937年创办于延安的陕北公学,1950年10月3日,以华北大学为基础合并组建为中国人民大学,成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

学校拥有8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8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均居全国第一。在国家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哲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中国史和中国语言文学等14个学科获评A类,人文社会科学A类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开展干部培训工作的“国家队”,是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确定的“首批全国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自陕北公学时期开展“国防教育”、进行干部“短期培训”发轫,干部培训一直是学校继续教育的光荣传统和“看家本领”,在各个历史时期为国家培养了百万计的党、政、企干部。


【课程安排】

专题一:民法典合同编总则及分则的疑难热点问题解析

专题二:民法典担保司法解释理解适用暨担保合同纠纷案件审判难点问题

专题三:民法典实施背景下合同行为的效力认定----合同法典型案例与法律适用

专题四:民法典实施背景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裁判实践及难点疑点问题

专题五: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担保合同纠纷案件审判难点问题

专题六:民法典实施背景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难点问题

专题七:民法典与九民纪要背景下商事审判证据证明标准

专题八:民法典实施背景下合同制作与审查难点问题

专题九:国际商务合同起草、审核法律实务及涉外合同纠纷仲裁


【教学办法】

1.教师讲授与互动研讨相结合;

2.理论介绍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学习期限】

1.时间:2021年10月13日报到,10月14日-17日上课。

2.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汇贤大厦C座。


【报名条件】

1法院民事庭法官、司法厅(局)相关部门干部;

2.律师事务所从事民商事法律业务的律师;

3.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合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4.高校商法教学研究等专业人士。


【报名手续及联系方式】

1.单位或个人进行报名咨询,填写学员登记表;

2.资格审核,向合格学员发放学习通知;

3.学员按要求缴纳培训费。

4.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62513362

                 刘老师    联系电话:13260060940


【收费标准】

1. 个人报名:每人6000元/人,含师资课酬、学习资料、证书、场地及培训组织等费用,不含学  员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

2. 单位报名:单位组织3人(含)以上参加学习,培训费标准为每人5400元;单位组织6人(含)以上参加学习,培训费标准为每人4800元。


【缴费方式】

(一)个人账户缴费:点击“中国人民大学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82507931。

(二)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账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继续教育学院合同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第一期)课程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证书】

1.学员经考核合格,均可申请《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2.学员所获证书由学校进行统一编号,并加盖学校公章、钢印;

3.学员所获证书编号唯一,可通过学校官网查询验证;

4.获颁结业证书的学员,将纳入中国人民大学校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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