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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10年《商标法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 法学院

培训类别:培训班[法政]

主办单位:法学院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1日 ~ 2010年11月30日

培训时间:2010年12月01日 ~ 2010年12月05日

¥ 培训费: 4000.00元
招生简章
评估结果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律师学院《商标法和与知

 

识产权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一、课程宗旨

为落实中央提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我国20086月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使知识产权法能有效地承担其职能,诸法面临全面完善。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在紧张修改中。二法的修改涉及很多理论、立法和实践问题,出现不同的认识和解读,引起了国内和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这些问题关系着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发展方向和长远的实践,具有前沿性,并有相当高的理论意义和重要的实践价值。为此,经教育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联合举办了本期研修班。

二、授课内容

刘春田  商标法修改中的理论问题辨析

 

    商业标志的显著性

 

    侵犯商标权纠纷法律实务精要

 

    商标注册、异议、争议程序

 

金武卫  第三次商标法修改的有关问题

 

君丽  商标诉讼的理论与实践

 

程永顺  商标疑难案件评析

 

    商业标记与反不正当竞争

 

张广良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孔祥俊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理论与实践

 

(讲课时题目可能略有调整,以课表为准)

三、授课师资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刘春田  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版权协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主席,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常务理事,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理事、国际版权学会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西安、厦门、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图书馆常务馆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版权协会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组成员、国家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专家组成员、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香港工商品牌保护阵线荣誉顾问、国际商贸协会荣誉法律顾问。兼职律师、专利代理人。

    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理事。曾获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优秀成果奖(2005)、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8)、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特等奖(2008)、法学院2007年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法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奖(2006)。

张广良  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知识产权法学博士,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安徽大学文学学士。19947月至20076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知识产权审判庭书记员、法官、副庭长、代庭长,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兼任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等等。

 

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

程永顺  主任

原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高级法官。程永顺先生是我国最早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之一,主审和参与审理过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2003年被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为当今世界50位最有影响的知识产权人士之一。在知识产权界享有较高声望。程永顺先生还兼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商标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组成员、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培训中心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高级合伙人

中国首位商标法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兼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兼职研究员,中企商标鉴定中心专家成员,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仲裁员,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法国斯特拉斯堡第三大学国际工业产权研究中心客座教授,烟台大学兼职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深圳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并入选北京市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库,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黄晖先生1990年毕业于外交学院,继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作十二年。其间,留学法国斯特拉斯堡第三大学国际工业产权研究中心(CEIPI),获国际工业产权研究文凭。后师从中国社会科学院郑成思教授,从事商标法等知识产权的专业研究,并取得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黄晖加盟万慧达公司,成为公司的高级合伙人,凭借雄厚的专业实力,办理或指导办理了千余件知识产权案件,其经办的诸多诉讼案件,已成为知识产权界的经典案例,在国内外均产生深远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

孔祥俊  庭长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庭长,高级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兼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技法学会副长,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06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为“2009年度全球最具影响力的50位知识产权人物”。代表著作:《法律方法论》(三卷本) 独著著作20部。主要有:《民商法新问题与判解研究》、《中国集体企业制度创新》、《公司法要论》、《合同法教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与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新论》、《反垄断法原理》、《商业秘密保护法原理》、《WTO知识产权协定及其国内适用》、 WTO法律的国内适用》、《法律解释方法与判解研究》、《法律规范冲突选择适用与漏洞填补》等。合著专著10余部,发表专业文章200余篇。

君丽  组长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法官,商标审判组组长。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金武卫  处长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科教文卫司处长。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汪 泽 处长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处长。

四、招生名额及对

招生计划拟限100名,以报名先后为序。招生对象为高校知识产权教师,正在从事或有志于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法务人员等。

五、教学时间

(一)开课时间为2010121125,实际授课5天。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六、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高校教师学员由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律师、公司法务等学员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七、培训费用

(一)高校教师参加本次研修班免学费(学费由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统一支出)。报到时需提供教师工作证原件以供查验。

(二)律师、法务人员参加本次研修班交纳学费4000元人民币。西部律师及已参加过律师学院其它研修班的人员,学费为3500元人民币。如需享受学费优惠,请在报到时提供律师证或结业证原件以供查验。

(三)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四)在本“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研修班之后,律师学院还将举办“著作权法实务”和“专利法实务”研修班(详见律师学院网站招生简章),可享受如下优惠:

参加三个班中的两个的,学费由8000元优惠为7000元;

参加全部三个研修班的,学费由12000元优惠为10000元。

八、报名方式

(一)方式一: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113017:00,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

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126.com

3. 律师及法务人员在收到律师学院邮箱自动回复后三日内,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4律师及法务人员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二)方式二: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1130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三)报到

经确认报名成功的学员于1131日工作时间带有关材料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到。

 

联系电话:(01062515711;传真:(01082509237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0年11月1

 

报名表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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