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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 理解与适用高级研修班 • 法学院

培训类别:培训班[法政]

主办单位:法学院

报名时间:2023年07月18日 ~ 2023年08月17日

培训时间:2023年08月17日 ~ 2023年08月20日

¥ 培训费: 6980.00元
招生简章
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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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及专业优势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现任院长为黄文艺,党委书记为杜焕芳。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传承了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的红色血脉。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

法学院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已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1998年,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在2004、2009、2012、2017年教育部四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均排名第一或A+;2018年在教育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A+;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22年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名单;2019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

法学院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本科专业(法学)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1个,是全国首批获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全部二级学科,设有全国首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5、2014、2018年三次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21年荣获全国法学院校中唯一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法学院自1950年至今已毕业学生2万余人,培养各类培训生、进修生、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教师和国家机关公务员等30余万人,培养出以首席大法官肖扬、首席大检察官张军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共和国杰出法治建设者。现有在校注册学生2200余人,以研究生为主体,本科生约占四分之一。

法学院设有研究中心(研究院、所)68个,成立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未来法治研究院、知识产权学院、律师学院、亚太法学研究院、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研究院、市域社会治理研究院等,建有科技革命与未来法治跨学科重大创新规划平台、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跨学科重大创新规划平台、营商环境跨学科重大创新规划平台,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和“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国家级人权教育和培训基地、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以及综合性的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教师队伍,其中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更有一大批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截至2023年2月,学院有专任教师109人,其中教授61人,副教授41人。高铭暄教授作为法学界唯一代表,获“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和“最美奋斗者”称号;许崇德教授作为高校法学界唯一代表,获“改革先锋”荣誉称号,被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37位专家入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组首席专家或主要成员,人数居全国法学院校首位;43人次获得高层次国家级人才项目;先后有16人次走上“共和国讲坛”,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8人荣获中国法学会“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于中国的2个法学类教席均在本院。

法学院始终注重发挥作为国家法治建设“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参加了新中国宪法等重要法律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几乎所有重要法律的起草、修订工作,深入参与了民法典编纂等国家重大立法工程,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理论保证和智力支持。法学院发起成立全国高校“数字法学”联盟。

法学院积极拓展与海外法学院校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了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中美法学院院长论坛、中欧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亚洲法学院院长论坛、中澳法学院院长论坛、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和中国—拉美法治对话等法学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为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作出贡献。

法学院图书馆现有藏书30余万册,其中中文法律图书25万余册,外文法律图书5万余册,中文法律期刊400余种3万余册,外文法律期刊120余种3000余册。主办承办学术刊物有全国核心学术期刊《法学家》《人权》《人大法律评论》《法律和社会科学》《判解研究》《经济法学评论》《朝阳法律评论》《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等,建有“中国民商法律网”等全国知名的网站。

法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深入推进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实践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培养路径,培养德法兼修、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法治人才,打造法学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的高峰,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建设新路而努力奋斗。


【课程安排】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出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简称《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是为了统一民事案件裁判尺度,更好地贯彻实施民法典,维护民法典权威。主要是为了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贯彻实施《民法典》;二是系统梳理人民法院在长期司法实践中总结积累的经验智慧;三是回应《民法典》施行后亟待明确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

鉴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在法律实务中的重要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决定在该解释出台后的第一时间举办《〈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高级研修班,届时将邀请参与起草讨论的权威师资全方位深度解析《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剖析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并与参会人员互动交流。

 

【课程内容】

一、 一般规定、合同成立

二、 合同效力与强制性规范

三、 处分权、代表权和代理权

四、 合同不成立和无效的后果

五、 合同履行

六、 合同保全

七、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八、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九、 违约责任

(以上内容之外,还将安排互动答疑环节)

 

【拟邀师资】(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王  轶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洪亮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副秘书长。

 

石佳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朱   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

 

纪海龙

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研究员,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姚  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高圣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委员会法学分会主席,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以上为主要授课师资,还将邀请其他参与司法解释起草的实务专家前来授课。师资可能调整,以最终课程表为准。

 


【教学办法】

线下授课。

以权威师资授课为主,并与参会人员互动交流。

【学习期限】

初步计划2023年 8 月16  日--  20日,实际授课四天。授课时间将视司法解释出台时间而调整。


【报名条件】

司法实务界人士;企业法务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各有关院校专业教师及其他研究人员等。


【报名手续及联系方式】

1.报名

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到rucfaxuepeixun@163.com;

2.报名咨询:

万老师 (010) 62510145

李老师(010)62510145

传  真:(010)62514365

邮  箱:rucfaxuepeixun@163.com

地  址:中关村大街59号明德法学楼611室


【收费标准】

培训费人民币 6980元(包括师资费、资料费、证书费等费用)每人,不含食宿费、交通费。

【缴费方式】

(一)个人账户缴费:点击“中国人民大学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82507931。

(二)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账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法学院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 理解与适用高级研修班课程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法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证书】

完成规定课程,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 1、培训组织有序,服务周到,沟通及时。

    4.97分
  • 2、课程设计科学,内容充实,针对性强。

    4.95分
  • 3、教师授课理论观点明确,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4.95分
  • 4、教师授课注重教学方法,理论密切联系实际。

    4.9分
  • 5、对本次培训收获的总体评价

    4.9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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