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电子证据与信息化办案高级研修班 • 法学院
培训类别:培训班[法政]
主办单位:法学院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1日 ~ 2024年03月05日
培训时间:2024年03月04日 ~ 2024年03月08日
【学院及专业优势简介】
电子证据是新时代的证据之王,也是现阶段的办案难点。这就要求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及律师、鉴定人、专家辅助人、公证人员、仲裁人员等能够掌握电子证据的基本理论、规律和规则,并熟悉审查运用电子证据及相关文书的实务技能,要求公安院校、政法院校师生能够精通电子证据的前沿理论和实践规律。然而,办案人员群体普遍存在以电子证据促进信息化办案的短板,法学研究团队时常遭遇电子证据与信息化办案交叉研究的瓶颈。
中共中央《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要求加强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培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为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基于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多年举办“电子证据与信息化办案高级研修班”第1、2期的基础上,拟举办第三期“电子证据与信息化办案高级研修班”(2024年),以助推信息化办案跃升和新证据学科建设。
【课程安排】
第三期“电子证据与信息化办案高级研修班”的主题将聚焦于“电子证据的有效审查运用”。这是以办案实践为关照,强调多种法律与技术相结合的交叉型、实战型培训。
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不限于:
1、 电子数据的基本证据理论、制度与技术
2、 电子证据关键、疑难术语的文科解析和法律解读
3、 电子证据的审查理念、机制与实操
4、 电子证据有效审查的系列理论、技战法与软件工具
5、 电子证据收集、审查的程序法框架及关键
6、 电子数据取证和审查技巧
7、 电子证据的还原式、智能化等系列审查实践
8、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技术标准的拟定与解读
9、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审查技术
10、 电子证据的校验值及时间信息审查
11、 电子证据举证、质证、认证的成功案例
12、 即时通讯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判断
13、 资金电子数据等海量数据的审查分析实践
14、 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案件、网络传销案件、贪污贿赂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杀人抢劫案件等的电子证据审查运用
(以上内容可能会进行合并等必要调整)
【教学办法】
本次培训主要由“中国人民大学电子证据研究团队”授课,同时还将邀请团队中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其他专家学者共同授课。主办方将围绕报名人员的不同来源和类别,有针对性地对师资、课程等进行调整;开班后,将确保培训课程质量和服务的高水准。
【学习期限】
1. 授课时间:2024年3月4日-8日,实际授课五天。
2. 授课方式:线下授课。
【报名条件】
本课程面向公检法司、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公证鉴定等部门的办案人员以及律师、法学教师、其他法律从业者。
欢迎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报名手续及联系方式】
1.报名
下载报名表后发送邮件至:rucfaxuepeixun@163.com
2.确认: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后可缴费。
3.报名咨询:
万老师 (010) 62510145
李老师(010)62510145
传 真:(010)62514365
邮 箱 rucfaxuepeixun@163.com
地 址 中关村大街59号明德法学楼611室
【收费标准】
人民币7980元(包括师资课酬、讲义资料费、证书费等)。
【缴费方式】
(一)个人账户缴费:点击“中国人民大学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82507931。
(二)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账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法学院第三期电子证据与信息化办案高级研修班课程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法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证书】
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由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一)个人账户缴费:点击“中国人民大学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82507931。
(二)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账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法学院第三期电子证据与信息化办案高级研修班课程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法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证书】
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由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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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组织有序,服务周到,沟通及时。
4.97分 -
2、课程设计科学,内容充实,针对性强。
4.97分 -
3、教师授课理论观点明确,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4.97分 -
4、教师授课注重教学方法,理论密切联系实际。
4.97分 -
5、对本次培训收获的总体评价
4.9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