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学院第二期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中的新模式及其法律问题研修班 • 律师学院
培训类别:培训班[法政]
主办单位:律师学院
报名时间:2013年06月21日 ~ 2013年07月31日
培训时间:2013年07月28日 ~ 2013年08月03日
招生简章
评估结果
第二期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中的新模式及其法律问题研修班
一、 授课内容及师资
1、专题:土地法、房地产修法及新问题(半天)
主讲人: 国土部官员
授课内容:不动产登记立法、管理新思路;土地征收;土地法、房地产修法与其他法律实务的关系;土地法修改的其他重点问题。
2、专题: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中的新模式(半天)
主讲人:中伦所律师
授课内容:房地产投资新模型设计及分析;房地产开发与其他产业(主题公园、大学城、教育、养老);城市建设新型用地(如城市综合体、地下空间权)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3、同学沙龙(晚上)
4、专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合同法律实务(半天)
主讲人:李晓斌律师 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
授课内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基本情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疑难问题;土地出让的新情况;土地招、拍、挂的常见问题;出让合同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问题。
5、专题:集体建设土地流转实务(半天)
主讲人:张宵云律师 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
6、讲座:专题待定(晚上)
主讲人:王龙兴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7、专题:城乡建设中城中村改造实务(半天)
主讲人:贺倩明 上海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
授课内容: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城中村改造的互相关系及相关法律业务;律师在承办城中村改造业务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其他法律问题。
8、专题:房地产项目转让与并购实务(半天)
主讲人:周胜律师 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
授课内容:房地产项目转让与并购中的重点问题;房地产项目转让与并购前期调查阶段法律实务;地产项目转让法律实务及其风险防范;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法律实务及其风险防范;房地产项目转让与并购的几种特殊模式。
9、讲座:刘全民(晚上)
10、专题:房地产税务问题(半天)
主讲人:待定
11、专题:房地产融资不同模式及风险防范(半天)
主讲人:王盈盈律师 上海方达所
授课内容:房地产贷款及其风险防范;房地产信托及其风险防范;房地产基金及其风险防范;民间借贷及其风险防范;资产证券化及其风险防范;房地产融资的其他模式及其风险防范。
12、师生沙龙 (晚上)
13、专题:房地产纠纷诉讼疑难问题及相关司法解释(半天)
主讲人:最高院法官
14、专题:2013版施工合同在实务操作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半天)
主讲人:朱树英律师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
授课内容:新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及设定的八项合同管理的新制度;律师在建设工程实务操作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5、专题:工程造价鉴定与鉴定规程(半天)
主讲人:朱树英律师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
授课内容:《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规程》设定的的四项基本原则;律师在建设工程案件司法鉴定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6、专题: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签证与索赔法律问题(半天)
主讲人:袁华之律师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17、专题: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出台后的疑难法律问题及应对思路(半天)
拟请主讲人:高院法官
18、专题:房地产律师的思维及工作方法(半天)
主讲人:朱茂元律师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师生会餐 (晚上)
二、招生名额及对象
招生计划拟限60名,以报名先后为序。
招生对象为从事房地产法律业务的相关法务人员;其他有志于学习房地产法,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人士。
三、教学时间
(一)开课时间为2013年7月28日(星期日)至8月3日(星期刘),实际授课7天;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四、结业证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结业证;
(二)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五、培训费用
(一)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 7000 元。
(二)收费优惠标准
1.已参加过我院其它研修班的学员九折;
2.兼职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3.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老学员若推荐一人可积1分,积满10分可享受一次免费学习);
4.与本院签署合作协议的律师所律师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5.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6.团报5人以上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六、授课讲义
提供教材、电子版讲义,课程表在报名时提供。
七、报名方式
(一)方式一: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
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126.com
3. 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三日内,请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4.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二)方式二: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三)报到
经确认报名成功的学员于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带有关材料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到。
联系人:
传 真:(010)82509237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