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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员合理利用图书馆资源 工作指南

日期:2024-03-26 发布:继续教育处


一、为便于继续教育学员合理利用图书馆资源,提升学校继续教育整体办学服务水平,助力学校继续教育工作规范、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关于进一步提升新时代继续教育规范管理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

二、办学单位组织继续教育学员参观学校图书馆须事先申报,在学校“继续教育处综合办公平台—短训班系统/课程班系统—图书服务管理—图书馆参观申请”提出申请,经继续教育处审批同意后打印申请表(附件1)和学员名单,前往图书馆免费办理。

三、办学单位可为在职课程培训班学员申请开通图书阅览权限。

(一)图书馆提供收费阅览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有效期

费用标准

三个月

100元/人

六个月

200元/人

一年

400元/人

 

(二)办学单位在“继续教育处综合办公平台—课程班系统—图书服务管理—入馆阅览申请”提交申请,经继续教育处审批同意后,打印《继续教育学员入馆阅览申请书》(附件2)及向图书馆财务转账凭证,前往图书馆办理(图书馆总服务台电话:62516089;财务室电话:62516337)

(三)办学单位须采用校内转账形式支付相关费用,不接受现金结算,不开具发票。费用应全部包含在培训费总额之中,不得在培训费之外向学员或委托单位收取费用。

四、图书馆仅提供学员使用身份证入馆阅览和使用图书馆的权限,不提供图书借阅和选座服务。

五、办学单位可为在职课程培训班学员申请开通校园网上网账号,学员可在校内凭此账号通过微人大登录校园网(需按照相关规定购买流量,不可退费),免费使用部分图书馆电子资源。

(一)校园网上网账号申请路径:微人大—服务—校园网上网账号申请,办学单位填写表单并上传学员信息,经单位领导审批同意、信息技术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

(二)学员访问图书馆电子资源方式:注册微人大访客账号—在校内连接校园网—打开图书馆电子资源平台(网址:https://libproxy.ruc.edu.cn/)。

(三)严禁过量下载。

六、办学单位应加强学员管理,做好关于参观、图书阅览、电子资源使用等事项的提醒和监督工作,及时向图书馆更新在职课程培训班学员结业或中断学习等信息。

七、图书馆建立“黑名单”制度,如发现办学单位学员有严重影响馆内秩序、破坏馆内设施和书籍等情况,图书馆将拒绝为该办学单位办理后续任何学员参观、阅览图书等申请。

八、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继续教育处、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分别负责对各自业务职责领域部分进行解释,共同负责有关修订和调整工作。

 

附件:《继续教育学员赴图书馆参观申请表》《继续教育学员入馆阅览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