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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培训学员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2-12-08 发布: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为培训学员和培训委托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进一步推进学校培训证书认证管理和校友管理工作,现决定从2012年开始,对新开办的培训项目实施以下管理规定:

1,启用“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学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员管理系统”),各学院的培训项目(不含研究生课程班)在审批立项并招生开班后,必须将学员名单上传到该电子系统,建立学校教育培训学员信息库。(为保障信息安全,该系统仅支持校内IP地址访问。)
“学员管理系统”不对校外合作单位开放,各学院不得将系统账号、密码告知合作单位,或将相关工作交与合作单位人员完成。

2,“人大培训网”(http://peixun.ruc.edu.cn)将开通我校教育培训“证书查询”功能,所有2012年以后开办的培训项目(不含研究生课程班)学员名单原则上均应入库以向社会开放查询(涉密项目除外)。
各学院自行发放的培训“结业证书”,证书编号必须采用“学员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证书编号,不得自行为证书编号。发给学员的证书必须与系统数据“名”、“号”相符。

3,各学院在财务处进行培训项目结算时,除常规手续外,还必须出具通过“学员管理系统”打印的学员名单,名单与结算情况必须相符。

4,所有入库的学员名单和相关信息将由“学员管理系统”自动提交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学校将对培训学员进行相关校友管理。

5, 由于上述管理规定涉及到证书的有效性认证和学员的校友服务权益,各学院在工作中一定要认真负责的做好建档、入库、核对、证书填写等相关工作,并做好学员信息的隐私保护工作。

6,对培训学院的培训学员管理,将另行规定和通知。


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
201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