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培训项目
新修订《公司法》理解与适用专题研修班 • 法学院

培训类别:培训班[法政]

主办单位:法学院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 ~ 2024年01月12日

培训时间:2024年01月12日 ~ 2024年01月14日

¥ 培训费: 6000.00元
招生简章
评估结果
下载报名表
【学院及专业优势简介】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对公司法草案进行第四次审议,该次公司法修订是为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规定国家出资公司中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的领导作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立法目的中增加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规定;设公司登记和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专章;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加强公司社会责任等。

该次修订内容丰富,鉴于此次修订在法律实务中的重要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决定于2024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办“新修订《公司法》理解与适用专题研修班”,届时将邀请参与起草讨论的权威师资全方位深度解读新修订的《公司法》,剖析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并与参会人员互动交流。



【课程安排】

【课程内容】

1.公司基础理论与公司法总则(公司类型体系、公司决议、公司转投资和担保、关联交易、职工参与、公司社会责任、公司人格否认)

2.公司设立及变动(公司设立、先公司交易、公司章程、公司登记、公司股权变动、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解散与清算)

3.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资本形成、股东出资方式、股东出资义务与责任、公司增资与减资、公司股利分配、公司回购、财务资助)

4.公司股权融资与债务融资(公司股权融资、公司债务融资、记名股、类别股、面额股与无面额股)

5.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与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股东身份认定、股东权利、股东代表诉讼)

6.董事义务与责任(信义义务、自我交易、谋取公司机会、同业经营、关联交易表决及收益归入规则、董事责任及责任保险)

(以上内容之外,还将安排互动答疑环节)

 

【拟邀师资】

叶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营商环境跨学科交叉平台首席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证券与金融研究所核心专家,“马工程”《商法学》首席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亚太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立法专家顾问,最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顾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制度评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暨咨询委员会委员。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

 

蒋大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梁上上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汤  欣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副院长。

 

钟 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

 

以上为主要授课师资,师资可能调整,以最终课程表为准。


【教学办法】

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线下授课。

以权威师资授课为主,并与参会人员互动交流。


【学习期限】

培训将于2024年1月12日--14日举行,实际授课3天。

培训地点: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中关村校区)校内


【报名条件】

司法实务界人士;企业法务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各有关院校专业教师及其他研究人员等。


【报名手续及联系方式】

1.报名

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到rucfaxuepeixun@163.com;

2.缴费

报名邮件被回复确认函,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研修费用。学员通过确认函说明的方式缴纳培训费。

3.回传缴费凭证

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扫描件(或拍照) 
4.开课通知

通过邮件发开课通知


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

万老师 (010) 62510145,

李老师(010)62510145

传  真:(010)62514365

邮  箱:rucfaxuepeixun@163.com

地  址:中关村大街59号明德法学楼611室


【收费标准】

培训费RMB 6000元(包括师资费、资料费、证书费等费用)每人,不含食宿费、交通费。

【缴费方式】

(一)个人账户缴费:点击“中国人民大学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82507931。

(二)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账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法学院新修订《公司法》理解与适用专题研修班课程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法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证书】

完成规定课程,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 1、培训组织有序,服务周到,沟通及时。

    4.88分
  • 2、课程设计科学,内容充实,针对性强。

    4.84分
  • 3、教师授课理论观点明确,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4.88分
  • 4、教师授课注重教学方法,理论密切联系实际。

    4.88分
  • 5、对本次培训收获的总体评价

    4.76分
是否还希望参加该学院的其他培训课程?
是否还希望参加与本次培训内容相关的其他培训课程?